抗震支吊架的构造规定
(1)抗震支吊架,承受压力的杆件长细比应小于等于200,只承受拉力的杆件长细比应小于等于300。
(2)抗震支吊架的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1m
(3)门型的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抗震支撑(对于风管抗震支架,当其风管宽度超过1m时,宜使用两个侧向支撑);
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分别独立加固并设置抗震斜撑;
门型抗震支吊架侧向及纵向斜撑应安装在上层横梁或承重吊架连接处;
抗震支吊架在地震中应对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给予可靠的保护,承受来自任意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所有的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锚栓应采用具有使用于混凝土开裂区的带机械锁键效应的扩孔型机械锚栓(包括自切底和后扩底两种扩底方式)锚栓钢材至少应采用8.8级,并且采用热浸镀锌的表面防腐工艺,在裂缝宽度不小于0.3mm下能继续使用,锚栓的设计值应按开裂混凝土条件取值,能够提供权威机构的开混凝土认证报告(开裂混凝土工况下的抗拉和抗剪承载力检测报告),并能提供权威机构的防火测试报告。